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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

关于盐田区委宣传部盐田建区20周年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

来源:盐田区财政局发布时间:2017-04-14

  深盐财购函〔2017〕14号

  区委宣传部申请盐田建区20周年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。因拍摄团队阵容要求高,脚本采写、纪录片拍摄专业性、复杂性等原因,该项目拟由深圳市庄周广告有限公司承担。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。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4月14日起至2017年4月21日止。

 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请于公示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(包括联系人、地址、联系电话)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采购办(地址: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行政中心,联系人:姜海洋,电话:25228507)和盐田区委宣传部(地址: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,联系人:李鄢宏,联系电话:25227195)。

  

  

  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

  2017年4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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